新规!不得自行上市交易

日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阳市市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市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行封闭管理,不得自行上市交易”。

根据规定,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主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主申请人具有襄阳市市区户籍;(二)主申请人在襄阳市市区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三)申请家庭在襄阳市市区无自有产权房且近3年内无产权交易记录。我市引进人才不受(一)、(二)条限制。

在配售保障性住房的过程中,将建立健全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和保障对象档案,配售及售后管理纳入全国统一的保障性住房信息平台,购房人享有与普通商品住房购房人同等的落户、子女就学等公共服务。一个家庭只能申请一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已享受过房改房等政策性住房的家庭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需按规定腾退原政策性住房。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可以办理产权证,但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房屋产权性质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并在内页注明“实行封闭管理,不得自行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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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唐兰刚 | 通讯员:夏红丽

编辑:吴竞成 | 校对:刘媛

责编:李丹 | 审核:周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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